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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12 0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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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静是最年轻的江苏省人大代表。近日,21岁的袁静因为参加“2009国际中华小姐”的选美大赛引起关注。袁静说:“我不光是个人大代表,更是个有朝气的年轻人!”(详见今日本报A16版) ■王攀(商报评论员)
人大代表袁静参加选美之所以引起关注,一是长期以来,人大代表给人的印象是“正装在身,参政议政”;二是“没有人想过一个人大代表会去参加一场选美大赛”,袁静以典型的方式颠覆了人们对人大代表的“角色期待”。
人大代表“正装在身”,固然能体现严肃性。但正如袁静所言“我不光是个人大代表,更是个有朝气的年轻人”,人大代表也应多姿多彩。
事实上,在美国,选民投票、参政议政也都是为生活、工作让路,而不是相反。比如,美国大选投票日定在“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”,是因为11月一般都过了农忙季节(特别是在美国早期),民众有时间参加投票;不选择礼拜天是考虑一些美国民众有去教堂的习惯;不选择星期一是因为一些民众到投票点需要时间(在交通不发达时很有必要);而之所以表述为“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”,是因为美国每月的1日是地方法院开庭的日子,“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”这一拗口表述则避免与地方法院开庭日冲突。
当然,美国大选投票日的规定是为了方便民主。但不得不承认,大选投票日充分考虑选民的生活和工作。换句话讲,“参政议政”并没有要求投票人的生活和工作为其让路。
同样,我们也不能把人大代表身份与公民的生活和工作人为制造“冲突”,更不能因此让后者为前者让路。我们应该支持人大代表在参政议政之外,像袁静参加选美比赛那样展现其生活和工作中的另一面。人大代表的形象只有去严肃化,公众才会有亲切感;而人大代表的形象也只有随和、亲近,才能赢得人们的信任和交心,更好了解社情民意,有利于做好人大代表工作。
总之,江苏省人大代表袁静参加选美比赛,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时尚、朝气的人大代表形象,我们不仅不应该反对,还应该多些支持和理解,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展现其“正装在身”之下的绚丽一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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